2010年xxxx省实验中学高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计划
1.招生对象:我省户籍的2010届初中毕业生。
2.统招计划:共700人。其中,面向xxxx市招500人(含英语实验班50人),面向全省招200人(含少数民族班和英语实验班各50人),体育艺术特长生46人(含射击16名,乒乓球、篮球、田径、器乐、声乐、美术等共30名)。
3.英语实验班:是我校引进北师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教育合作项目。该班承袭北师大及其附属中学的先进教育理念、方法和经验,我校承担教学和管理,北师大指导和考核教学质量;根据统招生的中考成绩择优录入实验班。该班学生只交学费、书费等正常费用,没有其他费用。
4.少数民族班:是省教育厅、省民委为了充分发挥省会城市高中优质资源,使少数民族地区学生享受优质教育的重大举措。今年,按黔教民发[2010]48号文件要求,只有我校等三所省城示范高中继续举办少数民族班,面向全省招生,并按黔教民发[2009]54号文件规定,每学期交学费900元、住宿费150元,书费等按有关规定收取。
(二)报名和录取
1.报考我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于4月20日前持相关材料到我校教学处报名,由我校进行专业素质考核后择优录取。
2.面向全省招收(含民族班)的学生,凭中考成绩直接向我校报名,我校参照各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线择优录取。
3.xxxx市四城区考生(含择校生),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优惠政策(含民族班)
1.中考成绩超过省级示范性高中较高录取线的考生或为各县(市)前五名的考生(以初中毕业学校校长的证明为凭),入校后免交三年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元;
2.初三年级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组织的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一等奖,且中考成绩达到我校统招录取线的考生,入校后奖励人民币2000元;
3.面向全省招收的学生,在xxxx市参加高考,享受生源地少数民族学生的加分政策;